致广大市民朋友:
违法建筑严重侵害公共利益、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破坏城乡景观、影响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为加大违法建筑打击力度,近期,市城市管理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开展违法建设当事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将违法建设当事人逾期未执行以下3类执行文书的纳入其失信记录:
1.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和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区县政府)对存量违法建筑发出的《强制拆除(回填)违法建筑决定》;
2.区县政府对在建违法建筑发出的《消除/整改在建违法建筑的公告》;
3.人民法院对违法建设案件作出的《执行裁定书》(罚金类)。
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以公民身份证号码作为关联匹配的标识;无公民身份证号码的,以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护照等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号码作为关联匹配的标识。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的归集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关联匹配的唯一标识。
为共同建设美好家园,奋力打造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中国长寿城。请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主动配合我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政策咨询电话:40883440;违建举报电话:40665281。
重庆市长寿区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