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查处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例,依法对当事人周某某进行了处罚和教育。
据悉,违法行为人周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在长寿区菩提街道东新村22组梅崖山森林防火区内野外违规祭祀(上坟烧纸)引发荒火。
经区林业行政执法支队调查取证,其行为违反了《森林防火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五十条之规定,作出相关处罚:1.责令停止违法行为;2.警告;3.处罚款3000元。并按照《森林防火条例》第四十五条“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的误工补贴和生活补助以及扑救森林火灾所发生的其他费用,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由火灾肇事单位或者个人支付”的相关规定,由其支付扑救火灾相关费用共计12600元。
“连日来,长寿持续高温伏旱天气,连续发布了森林草原火险红色预警。为减少森林火情发生,我们将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一律顶格处罚。”区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广大群众引以为戒,严格遵守区政府禁火令、封山令,增强森林防火意识,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切莫以身试法。
长寿新闻网 记者 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