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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划定长寿区临时管控区域的通告

发布日期:2022-08-26 09:22

根据当前长寿区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4日12时起,在长寿区葛兰镇内划定临时管控区域。具体如下:


一、具体区域

长寿区葛兰镇场镇。


二、管控措施


1. 期间“人不出区,错峰取物”,原则上居家,在严格落实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时有序、分区限流”的方式,到指定区域购买或无接触式领取物品。对因就医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由社区出具证明并做好审核登记。所有出入人员落实查证、验码、测温、登记。居家时做好环境消毒、居室通风等措施。


2. 经营场所暂停营业。


3. 暂停区域内所有聚集性活动和聚餐。


4. 临时管控区原则上只进不出,生活保障等特殊人员可在做好防护情况下,不接触做好生活物资等保障。


5. 每日开展健康监测。


6. 在实施管控后前3天连续开展3次全员核酸检测,后续检测频次根据检测结果确定。


7. 对于8月21日以来至临时管控区划定之前的外溢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备,关注自身赋码情况,落实“三天三检”。


请上述区域居民积极支持和配合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密切关注官方权威消息,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


凡违反本通告,造成传播风险或隐患等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经济损失。


本通告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动态调整,未尽事宜,以长寿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解释为准。

重庆市长寿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