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
菩提街道 凤城街道 晏家街道 江南街道 渡舟街道 新市街道 八颗街道 长寿湖镇 云台镇 葛兰镇 但渡镇 领封镇 云集镇 双龙镇 龙河镇 海棠镇 洪湖镇 石堰镇 万顺镇
当前位置:首页 > 长寿新闻 > 正文

最高500万元!创业青年看过来→

发布日期:2023-04-21 11:35

长寿新闻网 记者 张申欣

4月18日,记者从团区委获悉,我区将实施“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乡村振兴青年贷”项目,最高可申请500万元以内的创业帮扶贷款。


据了解,“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是团市委通过市青年创新创业基金会,联合部分银行和担保公司实施的一项重点公益品牌项目。自项目实施以来,累计发放创业帮扶资金1.5亿元,为1586名创业青年提供创业帮扶资金。“乡村振兴青年贷”是由团市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重庆营管部联合相关金融机构为涉农创业青年或涉农经营主体提供的低息担保贷款,自2021年9月启动实施以来,累计为10015个涉农创业青年或涉农经营主体发放贷款26.61亿元。


“未来企业家培养青锋计划”主要为创业青年提供一年期500万元以内的创业帮扶贷款和“一对一”导师辅导,同时给予创业咨询、创业培训、资源对接等帮扶。项目帮扶周期为一年,期满后按时还款的创业青年可继续申请帮扶。申报条件包括:1.申请人年龄在18(含)至40(含)周岁的中国公民(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2.企业已在重庆工商注册,以个人名义申请须为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申请须为股东;3.缺乏必要的创业资金,自主申请创业扶持;4.信用程度良好,无不良信贷记录;5.有优秀的创业素质和创业激情,有良好的商业点子和创业项目;6.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有效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基金作用切实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6号)规定的担保支持对象条件。


“乡村振兴青年贷”为个人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涉农经营主体单户授信额度原则上不超过300万元,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贷款利率原则上不高于同档次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1.15%),最高不超过5%。


个人申请条件包括:45周岁以下(含)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具备高中或中专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在重庆市内有固定住所及固定经营场所;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农民增收就业,个人具备从事涉农产业或相关行业的生产经营经验;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借款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涉农经营主体申请条件包括:在市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涉农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年龄为4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日为提出贷款申请之日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能够按要求及时准确报送企业经营及财务信息;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及环保政策,能有效带动当地农户增收就业,有力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报告显示贷款主体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2年内不存在未结清不良贷款、已结清不良贷款等不良信用记录;符合相关金融机构信贷政策的其他基本条件。


优先支持对象包括贷款申请主体(法定代表人)曾荣获“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领域获得表彰或认定等荣誉称号;信用村、信用乡(镇)所辖农户、个体工商户、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有需求且符合条件的创业青年或涉农经营主体,可识别下方二维码查看下载附件进行申报,并联系团区委提交申请表。联系人:祖老师,联系电话:40244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