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新闻网 记者 张娟
5月18日,记者从区医保局获悉,为方便群众就医,该局将账户共济权限下放给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第三人民医院、区妇幼保健院。今后,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不用前往医保大厅,在这4家医院可以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关联,将个人账户余额关联给指定人使用。
提供人(即提供个人账户给其亲属或指定人使用的参保人,简称“提供人”)可持本人和使用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原件和复印件,到医疗机构办理账户共济授权,并填报相关申请表。待医疗机构审验通过后,在系统中进行账户共济授权。
此外,参保人可使用“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进行个人账户关联:重庆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大厅→服务→参保人员个人账户关联与取消→添加关联/取消关联。
区医保局工作人员提醒,原则上只接受提供人申请,除特殊情况外不接受委托代办;个人账户资金关联使用业务不支持关联人一对多关联、多节点关联和循环关联;申请人的个人账户使用情况查询,仅能看出其账户资金转移给被关联人,被关联人的个人账户资金使用情况可以反映其账户变动。